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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新安县质监局三项措施强化燃煤燃油监管 助力省级生态县创建
2016-07-11 17:31:47 中国质量新闻网

  燃煤是影响新安县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今年年初,河南省新安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新安县2016年环境保护暨省级生态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2016﹞18号)以及《关于印发各级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的通知》(新政办﹝2016﹞9号),明确提出要“以创建省级生态县为主线,以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顺应人民群众对改善环境质量的新期盼、新要求,大力实施蓝天、碧水、生态、减排、环境管理、环境安全六大工程,全面提升县域环境质量”。根据县政府文件精神,新安县质监局依据职责和分工,充分发挥职能和技术优势,有针对性的制定了燃煤抽检计划,对重点用煤企业、大型煤炭营销企业的煤质进行抽样检验。严格按照工业用煤必须使用硫份≤1%、灰分≤25%,民用、商用必须使用硫份≤0.7%、灰分≤25%的燃煤标准,开展产品检验和执法检查。

  强化燃煤监管是确保“蓝天工程”顺利完成的重点任务之一。自从创建省级生态县、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开展以来,新安县质监局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联合县环保局、工商局、煤炭局,全力以赴投入到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之中。从以下三点展开工作:一是成立以“一把手”任组长的领导小组,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对重点用煤企业和大型煤炭营销企业进行抽样检验,做到每月至少抽查1次,每季度要将检验结果通报给县环保、工商、煤炭部门,为县政府大气污染治理决策提供依据;二是发挥质监系统检测中心的技术支撑作用,着重检测煤的分析水、外水、灰分、挥发分、含硫量、发热量和固定碳等数据指标,本级检测不了的项目,及时送往有资质的检测中心进行检测,确保数据真实、准确;三是积极开展执法检查,打击违规销售使用劣质煤炭(焦炭)行为,查验重点使用燃煤企业购买和使用煤炭(焦炭)的煤质检测资料、购买合同及发票是否正规合法。以此同时,加大对黑加油站(点)的查处力度,全面执行汽柴油国Ⅳ标准,严格成品油质量抽检,严查生产销售劣质油的违法行为,保障成品油质量。

  截至目前,新安县质监局共对洛阳瑞临煤炭物资有限公司、洛阳市闻洲瓷业有限公司、洛阳香山万基铝业有限公司、洛阳龙新玻璃有限公司4家重点用煤企业的4各批次煤炭产品进行了抽样送检,开展执法检查6次,出动执法人员23人次,目前尚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新安县质监局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发扬“钉钉子”精神,紧紧围绕新安县创建省级生态县工作目标,紧扣全县“蓝天工程”重点任务,一步一个脚印,一天一个进度,力争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做深、做实、做细,全力投身到省级生态县创建工作中去。

  

(责任编辑: 车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