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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北口岸截获6.2公斤瑶柱鱼翅
2016-07-27 13:49:2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从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官网获悉,7月16日,珠海检验检疫局拱北办事处工作人员在一名入境中国旅客携带的行李中截获重达5.2公斤的瑶柱和1公斤鱼翅。由于该旅客未办理相关检疫审批手续,工作人员已依法对该批物品作退回处理,并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据该旅客交代,该批物品是受亲戚委托在澳门购买,拟携带入境在生日宴席上使用,共花费了约4000元,原以为携带的物品未超过海关规定的5000元上限就可以携带入境。而这种现象也非个例,很多入境旅客以为携带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只要在“合理自用”范围内就可以进境,而实际上这类物品如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内,无论多少都禁止携带进境。

水生动物产品存在较高的传播动物疫病的检疫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规定,水生动物产品禁止携带进境。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未依法办理检疫审批手续的,检验检疫机构可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据统计,今年以来截至7月16日,拱北办事处共查获旅客携带入境的水生动物产品1413批、重1701公斤,同比分别增长了96.3%和60.3%,被查获的水生动物产品主要为花胶、鱼翅、瑶柱、咸鱼等。

珠海检验检疫局提醒广大入境旅客,在境外购物应谨慎,出入境前应主动了解检验检疫相关法律规定,避免携带禁止进境物而造成损失。

(责任编辑: 六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