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管服”改革实施以来,滁州市质监局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围绕“放权”、“管好”、“服务”三大目标,以工匠精神认真落实改革各项任务,积极推进改革各项工作,全面释放改革新动能,取得了初步成效。
简政放权。用部门权力的“减法”激发市场活力的“加法”。以群众和企业的需求为出发点再造行政流程,最大程度优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并出台了一次性告知、“容缺受理”等一系列简政便民措施,让企业和群众进最近的门、走最少的路、办最快的事。同时,该局大力削减事权,对本部门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全面梳理、逐项登记,重新编制梳理制订权力清单,严格按照清单办事。对于能够下放到县市区的事权,一律下放到县市区,为企业办事创业创造了更为宽松的经营发展环境。
放管结合。转变监管方式,由“事前选择性抽查”向“事前预警、事中事后整改查处”的转变。利用“两微一网”(滁州质监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及时发布动态信息、检查维护提示、巡查预告、企业评价反馈和召集活动通知等,强化监管中的预警提示功能。这一转变,节省了行政管理资源,减少了冗繁检查对企业的干扰,实现了监管方式向事中事后监管体系的根本性转变;转变执法方式,围绕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执法,由原来的选择性执法转为实行“双随机、一公开”,在规范执法行为的同时,实现了执法效能的最大化。围绕服务民生执法,执法重点转向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彻底摒弃了以前“执法经济”乱象,使执法回归到社会管理的正常轨道,人民群众对质监的满意度也越来越高。
服务转型。该局在服务企业方面采取主动靠前,对口帮扶。成立15个帮扶小组,分别对应全市118家企业,落实帮扶责任人,定期开展走访,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帮助完善ISO9000、ISO14000等国际先进管理方法,开展技术指导和企业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培训。同时还减免收费,进一步为企业减负。降低检验检测收费标准,对企业的计量器具检定、校准以及部分特种设备检验收费给予优惠。对企业违反质监法律、法规行为,符合可从轻、减轻或免于行政处罚的,一律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对违规违法情节轻微的,继续实行“首错免罚”制度。(何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