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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检验检疫局销毁一批无证压力容器
2017-08-22 16:58:0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从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官网获悉,8月14日,该局光明办事处依法监督销毁一批无《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的压力容器。

据介绍,该批压力容器共3个,由德国制造,均装载于企业进口的全自动高速热成型机顶部,主要用于储存压缩气体。经核对,其铭牌上工作参数(最高工作压力10bar,容积分别为170L、170L、45L),属于《质检总局关于修订〈特种设备目录〉的公告》中特种设备目录中压力容器范围,根据相关要求,应当取得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而该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文件。

压力容器是特种设备的一类,直接关系到安全生产。国家从生产、使用、检验检测三个环节实行全过程监督,先后出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安全法》等规定,防止存在安全隐患的特种设备流入市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广大企业:在进口生产设备时需提前确认是否夹带压力容器;所夹带的压力容器是否获得特种设备制造许可文件,避免进口设备因夹带无证压力容器而遭到退运或销毁。

(责任编辑: 六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