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从内蒙古自治区质监局官网获悉,根据兴安盟质量技术监督局印发的《兴安盟2017年有机产品认证获证企业监督检查方案》要求,于8月29日、30日,科右中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管理股由陈玉明副局长带队对辖区内的4家有机产品获证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此次检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为依据,按照《有机产品获证企业检查记录表》,逐一对有机产品认证获证企业进行检查。此次主要查了获证企业的产地环境是否发生变化,获证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等活动是否持续符合认证要求,有机产品获证企业的认证证书、认证标志是否按照规定使用等情况。检查中,执法人员还对有机产品认证法规、标准进行了宣传,要求获证企业高度重视认证后的管理工作,督促获证企业严格按照法规、标准要求使用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和有机码等标识。该四家企业有机产品认证证书均在有效期内,未发现有伪造、冒用、超期、超范围使用有机产品认证证书和利用有机产品认证证书、认证标志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