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面问题不足 靶向精准施策
青海省首次提出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具体措施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公共服务质量是评价公共服务水平的重要指标,事关民生改善和营商环境优化。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全国公共服务质量监测结果通报,青海省市场监管局主动作为,结合“人员大培训、岗位大练兵、环境大整治”活动,会同各市州政府和公共服务质量职能部门,立足青海省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找准症结,剖析原因,针对《通报》反映青海省11个重点公共服务领域最不满意的问题不足,首次提出46项具体政策措施,补短板、强弱项,从根本上形成长效机制,着力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水平。
在具体措施的制定上,强化制度约束,明确在加大财政投入和补贴力度、加强公共服务岗位培训和创新公共服务领域治理方式的同时,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和目标。
在医疗服务方面,推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互认制度,在青海省范围内积极推进省、市州、县区级医疗机构临床室间质控测评,推进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逐步解决医药费用高的问题。
在公共交通方面,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对线路、站点等科学规划,提升市民对公交出行的认可度,
在公共安全方面,加强信用管理,建立健全单位和个人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严重失信行为披露、曝光制度,强化舆论监督。
在基础设施方面,全力推动绿色交通三年行动,强化道路日常管护,提档升级既有道路,提高新能源公交车比例,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落实交通维护责任,不断提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水平。
在居住环境方面,强化小区园林绿地占用、树木伐移等监督管理,加强村庄环境整治,进一步改善村容村貌为出发点,全力推进高原美丽乡村建设,有效提升农牧民群众的生活质量。
在公共文体方面,发挥青藏高原独特的自然资源和西宁夏季凉爽气候优势,积极引进举办国内或国际性高水平、高层次大型精品赛事,着力打造体育舞蹈公开赛、全国青年手球锦标赛、CBA联赛、西北地区少儿轮滑挑战赛等影响力较大的大型品牌赛事,推动体育文化旅游融合发展。
在社会保障方面,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建立激励约束有效、筹资权责清晰、保障水平适度的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在义务教育方面,优化乡村学校教师资源配置,落实中小学城乡一体化编制核定标准,统筹国家公费师范生、特岗教师及面向社会招聘教师等多种渠道,吸引优秀大学毕业生到乡村学校任教,为乡村学校配置合格师资,从源头上保障乡村教师质量。
在行政便民方面,不断提升审批服务便民化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一窗综合服务、一次性办结”。
在就业服务方面,着力提高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培训需求进行细致的摸底调查,特别是对贫困劳动力的培训需求进一步核实、细化。
在养老服务方面,按照“1+7+N”三级养老服务体系布局,开展青海省养老服务业“会商会诊”活动,增加普惠性养老服务供给,加强养老机构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
据了解,下一步,青海省市场监管局将认真对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和《中共青海省委青海省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青发〔2018〕12号)等文件要求,切实加强与市州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扎实推进公共服务质量提升及改进政策措施的落地见效,有效推动公共服务质量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青海省各族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幸福感和获得感。(供稿:青海省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