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异常名录移出问题,市场监管总局近日作出回复。
问:
请问公司已经补年报移出异常名录了,痕迹还有。请问痕迹能申请移出吗?
总局回复:
您好,留言收悉。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前款规定将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应当作出移出决定,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公示系统应当公示经营异常名录移出决定。
回复部门:信用监督管理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