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规范酒类市场经营秩序,新疆昌吉州市场监管系统紧盯酒类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紧盯生产销售,强化监督检查。对全州45家酒类生产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包材库房、成品库房、包装标识、委托生产等,严查生产或受委托生产“特供酒”行为。开展酒类经营者全覆盖检查。聚焦酒类批发代理商、大中型商场超市、名烟名酒店、特色餐厅,以销售单据、酒水单、仓库出货单等为关键环节,严查是否采购、贮存、销售“特供酒”。
加强广告监测,严查网络交易。开展“特供酒”广告专项监测,加强对电商、直播、社交平台等“特供酒”网络交易和广告宣传的日常监测,严查是否存在“特供酒”销售、虚假违法广告、虚假宣传等情况。通过昌吉州广告监测平台共监测到酒类广告417条,2094条次,未发现相关类别的违法广告;对全州14990家网络经营主体开展网络交易市场监测,阻断“特供酒”线上销售渠道。
加强联合执法,落实主体责任。主动对接公安机关等部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协调联动、情况互通、打整同步的常态化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依法督促酒类生产经营企业及时排查清理相关违规食品,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构建“查处一批、惩处一批、销毁一批、曝光一批、震慑一批”的工作闭环,有效整治“特供酒”乱象,提高守法经营意识,自觉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消费意识。依托微信公众号、抖音视频号等多媒体平台发布消费提示,引导公众树立正确消费观念。畅通12315热线投诉举报渠道,对“特供酒”等违法问题线索进行征集,引导消费者不轻信、不购买“特供酒”。在执法检查的同时,对制售白酒、印刷、包装、物流寄递及电商等行业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强化宣传引导,增强守法经营意识。
截至目前,全州市场监管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2253人次,监督检查食品生产者61家次,食品经营者2322家次,其他主体606家次,核查投诉举报涉嫌违法线索2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0件,罚没金额6.2365万元。累计查获“特供酒”123瓶,包材140套(件),涉案金额5.227万元;联合公安机关集中销毁非法物资0.031吨。发布消费提示4份,宣传报道浏览量17258人次,宣传覆盖人群22226人次。(韩志强、季怡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