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药监局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草局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发布〈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2022年第22号)和《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工作指导原则》(渝药监〔2024〕36号)精神,重庆中药饮片厂有限公司和太极集团重庆中药二厂有限公司对其板蓝根、大青叶药材供应商开展了审核检查,认为符合GAP要求。我局对重庆中药饮片厂有限公司和太极集团重庆中药二厂有限公司的GAP自评材料进行了审核,符合要求,现予公告。
中药材GAP符合性信息
药品生产企业 名称 | 中成药/饮片品种 | 中药材 品种 | 中药材种植 企业 | 基地地址 | 基地面积(亩) | 备注 |
重庆中药饮片厂有限公司 | 板蓝根饮片 大青叶饮片 | 板蓝根 大青叶 | 金塔县金园药业有限公司 (合作方:重庆中药材有限公司) | 金塔县健康农业中药材产业园 经度:98゜55'22" 纬度:40 ゜3'35" | 2000 | 2024年10月甘肃省药监局公示了对甘肃药业集团陇神中药材有限公司使用该种植企业的板蓝根/大青叶延伸检查结果,符合GAP要求。 |
太极集团重庆中药二厂有限公司 | 板蓝根颗粒 复方板蓝根颗粒 |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