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广东省市场监管局经过初核、复选及复核等多轮评选,最终遴选出10个创新性强、示范性好、适合复制推广的优秀案例及30个法律适用准确、程序规范、办案质量较高的典型案例,其中肇庆市市场监管局查办的肇庆市某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案入选十大“优秀案例”。肇庆市市场监管部门查办的3宗案件入选“典型案例”,分别是肇庆市市场监管局查办的肇庆市某动漫玩具商城有限公司侵犯奥林匹克标志案、肇庆市市场监管局查办的四会市某液化气有限公司违法充装液化石油气瓶案、肇庆市高要区市场监管局查办的程某(高要区白诸镇某餐厅经营者)经营野生动物案。
优秀案例
肇庆市市场监管局查办肇庆市某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案
根据公安部门通报,肇庆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肇庆市端州区的某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现场突击检查,发现当事人在检验检测机动车的过程中,当事人的授权签字人通过更改整备质量检测设备轮重仪的左、右轴重系数从而改变车辆的整备质量项目数据的方式,达到检验结果“合格”的效果,并出具虚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违反了操作规程。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构成出具虚假检测结果的违法行为。肇庆市市场监管局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并依法撤销其检验资格的行政处罚。
机动车检验检测关乎道路交通安全,是社会普遍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热点。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数据结果,不仅给道路交通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潜在风险,也破坏了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肇庆市市场监管局为防范化解安全风险,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及撤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行政处罚决定,展现了市场监管部门严厉打击检验检测领域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有力震慑了不法分子,实现了查办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行的效果,推动了检验检测行业有序规范发展,守护了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典型案例
肇庆市市场监管局查办肇庆市某动漫玩具商城有限公司侵犯奥林匹克标志案
根据线索,肇庆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到端州区某玩具商城依法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该商城有一批待售的“冰墩墩”形象玩具、“雪容融”形象玩具及含有奥林匹克标志的钥匙扣,当事人未能提供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的相关文件。当事人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擅自为商业目的违规销售含有奥林匹克标志的商品的行为违反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四条的相关规定,肇庆市市场监管局依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侵权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侵权商品以及罚款的行政处罚。
冰墩墩等奥林匹克盛会的吉祥物收获了群众的喜爱,面对火热的市场需求,部分商家动起了“歪心思”,试图违规搭乘奥林匹克标志的快车,非法牟利,侵犯了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破坏了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本案的查处,彰显了市场监管部门对侵犯奥林匹克知识产权“零容忍”的打击态度,有效维护了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对经营主体起到了警示作用,也提升了社会公众保护奥运知识产权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起到了以点带面、办理一件、震慑一片的作用,为我国承办更多国际性体育赛事和办好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和氛围。
肇庆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四会市某液化气有限公司违法充装液化石油气瓶案
肇庆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线索依法对四会市某液化气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在该公司充装台发现一辆轻型厢式货车,车厢内装有充装完毕的液化石油气瓶共64个,上述气瓶均未在该公司办理使用登记。其中,8个气瓶达到报废条件,12个为未经定期检验合格气瓶。经查,上述气瓶内的液化石油气均由当事人充装,当事人未按照规定实施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并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设备作业。同时,当事人在同一年内曾因同一性质的违法行为被四会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属于屡次违规充装,且充装未经定期检验合格气瓶、充装报废气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四条、第四十九条等相关规定,肇庆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等相关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从重作出罚款,并吊销其《气瓶充装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燃气安全关乎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液化石油气瓶为易燃易爆介质,且瓶装液化石油气带有一定压力,因此充装过程以及使用环节都具有一定危险性。个别非法经营者投机取巧,使用未经定期检测、不合格或报废的气瓶,给下游用户埋下燃气泄漏起火、爆炸事故等严重安全隐患,极易造成严重的生命财产损失。市场监管部门对当事人违法违规充装的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从重处罚,对于预防液化石油气瓶等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具有警示作用,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肇庆市高要区市场监管局查处程某(高要区白诸镇某餐厅经营者)经营野生动物案
根据线索,高要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联合公安部门一起到当事人经营的餐厅进行检查,发现餐厅地上有三袋蛇类活体动物,当事人称分别是眼镜蛇、滑鼠蛇(俗称水律蛇)、三索锦蛇(俗称榕蛇),准备用于餐饮销售。经鉴定,当事人经营的蛇类中,三索锦蛇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的相关规定。高要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其违法经营的野生动物,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因本案中当事人经营十二条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三索锦蛇的行为涉嫌犯罪,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经营野生动物危害无穷。一方面,野生动物是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将野生动物作为食品进行经营,助长了猎杀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破坏了生态平衡,对生态环境造成巨大危害。另一方面,野生动物长期在野外生存,可能携带病菌、病毒等危害人体的微生物,而野生动物从捕捉到经营环节一般都是暗中非法进行,未经食品检验检疫就流通到餐饮环节,其食品安全难以保障,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严厉打击经营野生动物的行为,既保护了野生动物,也保障了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倡导了尊重自然、保护自然、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风尚,助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下一步,肇庆市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锤炼过硬铁军,打造高素质执法队伍,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切实提高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效能,以案促治护民生。在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的同时,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和服务型执法,把握“时度效”,兼顾“法理情”,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营造充满活力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余艺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