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量的肉毒素
可将斜方肌缩小到适合的大小,
眼睁睁的看着一字领、
吊带装、露背装只能羡慕?
别再犹豫了!
你的好闺蜜都‘香肩小露’了……”
“我们已经有近30年的腿型矫正经验,
成功让数万名求美者找回腿部的自信!”
……
在信息爆炸的时代
医疗广告充斥着我们的日常生活
近几年,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多起医美机构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广告的违法行为,并予以行政处罚。
随着自媒体的兴起,许多医院、诊所、美容机构利用微信、短视频等平台以发布“健康科普”信息之名行“医疗广告”之实,这些违规发布的医疗广告,可能会引起社会公众对医学科学产生错误判断和认知,甚至导致错误就医。
实际上,医疗广告不能随便发!
那什么样的内容会被定义为医疗广告呢?
医疗广告,是指利用各种媒介或者形式直接或间接介绍医疗机构或医疗服务的广告。
如果想要发布医疗广告应该怎么办?如果您是广告主,要向广告审查机关(卫健委或中医药管理部门)申请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取得相关广告审查证明文件和广告审批样件;如果您是广告发布者和广告经营者,要核查相关文件,再为广告主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如果您是广告代言人,切记不要为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代言。
我们鼓励专业人士开展健康科普宣传教育,但在发布广告时不能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那么,怎样发布医疗等需要审查的广告才合规呢?来看看下面几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申请医疗广告审查。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不得发布医疗广告。
《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对须经审查的互联网广告,应当严格按照审查通过的内容发布,不得剪辑、拼接、修改。已经审查通过的广告内容需要改动的,应当重新申请广告审查。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的审查适用本办法。
未经审查不得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
第二十条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应当严格按照审查通过的内容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不得进行剪辑、拼接、修改。
已经审查通过的广告内容需要改动的,应当重新申请广告审查。
海淀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强医疗广告监管力度,努力构建科学理性的医疗信息环境,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推动海淀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