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标签”里的“大文章”:合规才是硬道理

市监声音
2026-02-24 10:31:38

当我们行走在超市的货架间

面对琳琅满目的商品时

您是否会被食品包装上的

“0糖”“零添加”“非油炸”等标记所吸引?

是否会看着

“乳清发酵粉”“特制风味酱”等配料名称疑惑?

这些看似简单的标签信息

却蕴含着合规经营“大文章”

稍有不慎,更会触及“红线”

我们准备生产一款面包,不使用防腐剂,打算只在食品包装上用醒目字体标注可以吗?

不可以!这种行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4.1.4.2:“如果在食品的标签上特别强调一种或多种配料或成分的含量较低或无时,应标示所强调配料或成分在成品中的含量”的要求。也就是说,即使不使用防腐剂,也应在产品标签中标注防腐剂含量为0。

我要生产一款面包,配料里有“乳清发酵粉”,标签应该怎么标注?

经认定,“乳清发酵粉”属于复合配料,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4.1.3.1.3有关要求,“如果某种配料是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其他配料构成的复合配料(不包括复合食品添加剂),应在配料表中标示复合配料的名称,随后将复合配料的原始配料在括号内按加入量的递减顺序标示。当某种复合配料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且其加入量小于食品总量的25%时,不需要标示复合配料的原始配料。”同时,该配料应当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

广大食品生产、销售主体在标签合规方面应注意哪些事项?

1 关键信息要“真实”

品名称应反映食品真实属性;

配料表、规格及净含量应当规范明确;

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等信息必须清晰标示;

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应当真实有效;

产品标准代号和生产许可证编号必须准确无误。

2 配料信息要“透明”

对于由多种原料构成的复合配料,应当先在配料表中标示复合配料的名称,并将复合配料的原始配料在括号内按加入量的递减顺序标示。如果该复合配料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并且其加入量小于食品总量的25%时,则无需标示其原始配料;

食品添加剂必须标示其在《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24)中的通用名称;

配料表应按照制造或加工食品时加入量的递减顺序排列;

可食用的包装物也需要在配料表中标示原始配料;

如果食品标签上强调特定配料或成分的含量较低或无时,应当标注该特定配料或成分在成品中的含量。

3 营养成分标示要“准确”

必须按照《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规定格式标示能量和核心营养素含量及其营养素参考值的百分比;

含量声称(如“低脂肪”“高钙”)必须符合标准规定的含量要求和条件;

营养标签应标在向消费者提供的最小销售单元的包装上。

企业如何做好标签管理?

建立管理制度:制定企业内部标签审核流程,明确各部门职责;

加强人员培训:定期组织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培训,提升员工合规意识;

关注标准动态:及时跟进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更新信息。

给消费者的温馨提示

选购预包装食品时,建议您:

仔细阅读配料表,了解食品真实成分;

关注营养成分表,合理选购所需商品;

核对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确保食品新鲜安全;

理性看待作用声称,不轻信夸大宣传;

保存购物凭证,遇到问题及时维权。

(责任编辑: 陆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