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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市场监管局通报2019年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结果
2019-09-12 17:23:0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5月1日至8月31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全市获证的80家检验检测机构开展了全覆盖现场监督检查,并于2019年9月12日在其网站发布通报监督检查结果。

检查总体情况

本次检查组织形式为各县区局负责本辖区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其中:食品、环境、机动车等重要领域检验检测机构市局统一组织,由辖区市场监管部门集中开展监督检查;综合类检验机构监督检查由县区局自行检查。各县区局按照省、市局“双随机”的有关要求,适时匹配人员和机构,对辖区内

检验检测机构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检查人员由行政监管人员及各专业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人员(技术专家)组成。市局对食品、环境、机动车等三大类重点领域的集中监督检查开展不定向督导。检查内容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214-2017)及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安徽省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2019年监督检查作业指导书》、《安徽省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2019年监督检查作业指导书》、《安徽省食品检验检测机构2019年监督检查作业指导书》、《安徽省综合类检验检测机构2019年监督检查作业指导书》要求,对检验检测机构法律地位、技术能力、行为规范和管理体系是否能够持续符合资质认定的条件和要求情况,以及履行法定义务、提供检验检测服务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80家机构中,共发现问题245个,主要集中在技术能力、行为规范和管理体系,其中检验检测仪器设备不符合项48个,检验检测过程控制不符合项28个,标准物质和试剂耗材管理不符合项24个,管理体系文件不符合项31个,管理评审不符合项22个。问题较少的如法人资格不符合项3个,检验检测人员不符合项5个,检验检测结论不符合项1个。金安区卫生监督所主动申请注销资质认证证书;金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金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舒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3家机构主动申请撤销部分食品检验参数资质认证;安徽宏图特种设备检测有限公司等1家机构被责令整改、期间暂停出报告并处罚;六安汽车城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舒城县环境检测站等19家机构被责令改正;安徽科衡工程检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六安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等60家机构通过检查,自行改正。

发现的主要问题

检验检测标准和方法未依法办理变更手续。80家机构中,有20家对标准和方法发生变化的食品中水份、酸价、过氧化值、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GB/T5009.41-2003游离矿酸、GB1499.2、GB/T2015、GB13788、GB/T699、GBJ/T50107等标准检测项目,未按照资质认定管理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标准和方法变更手续。

实验室和仪器设备管理不规范。一是部分机构仪器设备到期未检定或校准,检定、校准后的仪器设备没有经过计量确认或者确认错误即投入使用。二是部分机构对化学试剂、气体钢瓶未实行有效管理,试剂库无通风和消防措施,三氯甲烷等易制毒化学品存放不安全,部分试剂超过有效期未进行处理,部分化学试剂无技术验收记录。三是个别具备辐射项目的机构缺少相应的检测设备。四是个别机构的检测仪器设备档案信息不全,标准物质采购验收使用记录不全,有的无专门档案;五是个别机构无菌室存在交叉污染隐患,个别机动车检验机构检验场地进出口标识不清晰,安全措施不到位。

监测分析和原始报告记录不符合要求。一是部分机构没有严格按照标准和方法要求实施检验检测活动,出具的监测报告存在标准和方法错误或无相应检测分析方法、检测过程中未采取加标回收、标准样品检测、平行样、空白检测等质控措施、采样不规范等问题;个别机构在固体污染源颗粒物采样中违反方法标准要求,随意减少采样点数量和缩短采样时间。二是原始记录不全,原始记录检测项目未记录具体检测数据,委托协议书未能明确检测参数和试验规程;原始记录中缺少样品前处理过程记录和标准物质配制记录;标准养护室试块标识既有打印签又有手写标识,不符合RB/T214-2017第4.5.18条款。三是部分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无实验仪器和现场采样仪器设备信息,环境噪声检测缺少噪声点位示意图和噪声检测时间段等信息。四是个别机构存在非授权签字人签发报告;五是个别机构废水采样原始记录表中计量单位使用不规范。六是部分机构出具的监测报告未使用CMA标志,个别机构监测报告的地址与资质认定附表中不一致。七是个别机构在出具报告时未使用符合资质认定基本规范、评审准则规定的用语进行表述。

体系运行管理落实不到位。一是机构建立的管理体系未有效运行,检查发现有31家机构未有效运行管理体系,有17家机构没有开展内部审核或内审计划不合理,22家管理评审输出流于形式,一些内审和管理评审发现的问题没有进行有效改正。二是个别机构未按照《RB/T214-2017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的规定,制定或者修改管理体系文件。三是部分机构质量监督员制度落实不到位;四是个别机构管理体系文件未传达至有关人员,检验人员不能及时获取并有效执行。

检查处理情况

针对此次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各县区局要按照《安徽省检验检测机构2019年监督检查结果后处理统计表》(附件1-8,分县区下发附后)处理结果要求,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63号)规定进行处理。

1.处理建议为机构自行改正的,由机构在1个月内自行改正,机构改正完成后向辖区监管部门审查备案。

2.处理建议为责令改正的,由辖区监管部门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42条,下达书面整改通知书责成机构在1个月内整改完成。

3.处理建议为责令整改、罚款、整改期间暂停出报告的,由辖区监管部门启动行政处罚程序,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进行立案查处。

上述问题机构在整改中,凡是涉及检验报告结论错误或不按照方法标准、规范进行检验的,必须责令检验机构召回报告,进行重新检验,检验数据结果报告由委托方审核通过后,才能认可完成整改。各县区局要及时做好后处理工作,并对机构整改情况进行确认(对重点类的三类机构整改报告除报县区局外,县区局确认盖章后再报市局2份。综合类的机构整改报告报县区局确认即可)。涉及撤销资质认定证书的,上报市局转报省局依法办理相关撤销手续。

各县区局要认真总结此次集中检查所暴露出来的问题,采取日常巡查、监督检查、执法检查等多种方式,不断强化对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检验检测行为。

请各县区局于10月10日前将处理结果(工作总结、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整改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没票据等)一式两份书面报市市场监管局认证检验科。并按照《安徽省市场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办法》要求,及时将检查相关信息向社会公示。

附件:

1.安徽省检验检测机构2019年监督检查结果后处理统计表(霍邱)

2.安徽省检验检测机构2019年监督检查结果后处理统计表(金寨)

3.安徽省检验检测机构2019年监督检查结果后处理统计表(霍山)

4.安徽省检验检测机构2019年监督检查结果后处理统计表(舒城)

5.安徽省检验检测机构2019年监督检查结果后处理统计表(金安)

6.安徽省检验检测机构2019年监督检查结果后处理统计表(裕安)

7.安徽省检验检测机构2019年监督检查结果后处理统计表(叶集)

8.安徽省检验检测机构2019年监督检查结果后处理统计表(开发区)

(责任编辑: 六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