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自治区公安厅关于2023年全区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市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各相关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
按照《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自治区公安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全区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桂市监函〔2023〕777号)的工作部署,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自治区公安厅于2023年4月至5月联合组织开展了全区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监督检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联合自治区公安厅选派了40名技术专家,会同各市市场监管局、公安局随机选派的行政执法人员400人次,共组成了20个检查组,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在全区范围内共随机抽取了102家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实施不预先通知的现场专项监督检查。
从检查情况看,本次监督检查发现36家机构存在轻微的管理和技术问题,处理意见是“自行整改”,占35%(详见附件1);有40家机构存在检验报告中个别检验项目数据与原始记录不一致、授权签字人离职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等问题,处理意见是“责令限期改正”,占39%(详见附件2);有24家机构存在部分检验项目未进行检验或未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进行检验、伪造授权签字人签字签发报告等较严重问题,处理意见是“责令限期改正并进一步调查处理”,占24%(详见附件3),有2家机构因自身原因已处于停业状态,占2%(详见附件4)。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未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开展检验检测。南宁市三棵树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广西象大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三江县顺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柳州市北雀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柳州市润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柳州市柳荣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龙胜县通达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桂林远东汽车检测有限公司、桂林顺通长兴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贺州市源顺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钦州人和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凤山智名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等12家机构部分检验项目未进行检验或无检验视频记录;柳州市北雀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柳州市润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阳朔福升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北海市明弘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广西荔浦市志城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机构在底盘部件检验时,车上未按标准要求留有引车员配合检查;永福县吉通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阳朔福升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北海市明弘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合浦红骏马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防城港市永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钦州人和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平南县俊庆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等7家机构“底盘部件”或“底盘动态”检验时间不满足标准要求;大新俊宁道路疏导有限公司、柳州市柳荣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来宾合山产投国宾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等3家机构存在授权签字人笔迹与资质认定证书不一致或代签等违规行为;岑溪市进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最大总质量超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授权范围;广西南宁长岗银峰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广西南宁领航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进行尾气排放检验时未按标准要求进行采样。
(二)部分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原始记录不够规范。玉林市万花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等28家机构存在“车厢栏板高度”“轮胎花纹深度值”“底盘动态检验时间”“引车员检验时间”等项目检验报告数据与原始记录数据不一致或检验检测报告数据填写不规范等问题;桂林远东汽车检测有限公司个别检验报告中外观检验员与实际开展检验人员不一致;河池市宜州区东盛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部分检验报告检验人员签字涉嫌由一人代签;柳州市鹿寨京鹿机动车技术检测有限责任公司等12家机构检验报告检验员未签字确认;柳城县旺通机动车技术性能检测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个别检验报告上加盖的CMA标志不规范。
(三)部分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设备设施及环境条件不能满足标准要求。钦州人和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等15家机构部分检验设备未按规定及时进行检定/校准;三江县顺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路试车道长度仅为42米,南宁乾达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路试车道设置在公共通道内,上林县鼓江桥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路试车道设置在驾驶培训场地内;柳州市柳荣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容县正宇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未设置驻车坡道和路试车道;阳朔福升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未配备坡度15%的驻车坡道。广西横州市宏迈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等8家机构未配置金属探伤仪、涂层厚度测试仪、烟度计滤光片、大气压力计、手锤及起子等检验设备;桂林顺通长兴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广西荔浦市志城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部分检验区域相互重叠同用。桂林升发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等28家机构存在驻车坡道损坏或无安全防护措施、部分检验场地不满足标准要求,检验场地无标线标识、检验场地与修理厂未进行有效物理隔离等问题。
(四)少数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个别检验人员不能满足岗位任职要求。凤山智名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授权签字人李某学历不符合要求;岑溪市进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授权签字人黄某从事检验检测工作时限不满足要求;合浦红骏马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授权签字人郑某检验检测工作经历不满足同等能力要求;阳朔福升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检验员周某无驾驶证;桂林顺通长兴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广西东兴市雄风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江平汽车检测中心个别检验员驾驶证准驾车型与检验时驾驶车型不相符。
(五)部分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存在不足。钦州人和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2021年以来未开展质量内审和管理评审工作,没有组织对检验人员进行培训;北海市明弘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2022年度没有开展质量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工作;广西泊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等63家机构存在质量体系文件不完善、体系运行记录不完整,应付式开展质量内审和管理评审,两年质量管理材料、记录雷同,没有开展能力比对、设备期间核查、人员培训等问题。
(六)部分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龙州县翔龙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性能检测有限公司等7家机构授权签字人已离职或者不再担任,但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贵港鸿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最高管理者变更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广西荔浦市志城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钦州人和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北海市明弘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等3家机构部分检验项目未办理标准变更手续。
(七)部分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便民服务措施落实不够到位。河池运宏机动车辆检测有限责任公司等36家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便民服务措施落实不够到位,没有在场地内醒目位置公示“交钥匙工程”具体流程、设置自行维修告知牌或者场地布局图,个别机构未设置预约通道或新能源汽车绿色通道等。
(八)个别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存在影响公正性问题。广西泊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宾阳县通达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上林县鼓江桥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扶绥县春林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三江县顺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等5家机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有“代理代办服务”、“汽车零配件批发”、“代办车辆年审”、“汽车装饰用品销售”等影响机动车检验独立公正性的项目。
三、处理意见
(一)对检查处理意见为“责令限期改正并进一步调查处理”的24家机构,各市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应高度重视,发挥部门联动作用,立即开展进一步调查,及时督促限期整改,如经进一步调查确认检验检测机构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全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业务联网监管实施办法》进行严肃处理。各市市场监管局经进一步调查确认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应及时移送公安、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处罚;对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不按照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验,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由各地公安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予以处罚,对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由各地生态环境部门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予以处罚,依法应撤销资质的,公安、生态环境部门移送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撤销资质。对涉嫌构成犯罪的,要加强行刑衔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各市市场监管局、公安局要将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的行政处罚信息归集至企业信用档案,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时向社会公示。对各检验检测机构的处理结果以各市市场监管局、公安局最终调查处理结果为准。
(二)对检查处理意见为“责令限期改正”的40家机构,各市市场监管局、公安局要跟踪督办,责令其在15天内改正,相关检验检测机构要对照检查发现的问题逐项进行整改核实后,形成书面整改材料及佐证材料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公安部门报告,由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公安部门进行验收确认,确保整改到位、闭环管理。
(三)对已停业的广西六六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星凯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等2家机构,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公安局要持续关注跟踪,监督并督促该机构不得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报告,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需通过现场技术评审确认后方可恢复。
(四)组织进行约谈告诫警示提醒。针对本次监督检查处理意见为“责令限期改正”和“责令限期改正并进一步调查处理”的机构,各市市场监管局、公安局要压实属地责任,结合工作实际组织进行约谈告诫,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剖析和督促整改,进一步提高机构的责任意识、自律意识和底线意识,自觉落实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主体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依法查处。对于本次监督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各市市场监管局、公安局要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加大对其的后处理工作力度,确保监督检查工作闭环管理,取得监管实效。对监督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开展调查处理,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处理、信用惩戒等后处理措施,对情节和后果较严重的,要依法立案查处,直至撤销资质认定证书;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加强行刑衔接,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请各市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务必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后处理工作,并将相关后处理情况及时报送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自治区公安厅。
(二)狠抓整改落实。各检验检测机构要切实履行检验检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检验检测方法和要求规范检验,对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各相关检验检测机构要对本次专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逐项认真分析原因,举一反三,逐项细化明晰落实纠正和预防措施,特别要对照《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技术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同时进一步加强资质认定法律法规、检验技术标准和检验检测方法的培训学习,规范检验检测行为,提升人员素质和检测水平,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和检测数据准确可靠。
(三)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各市市场监管部门、公安部门要将辖区内的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现场检查的批次、频次,除配合完成自治区级监督检查任务外,还应组织开展辖区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机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满足《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技术要求》,特别是授权签字人等关键检测人员资质、场地区域设置情况要纳入重点检查范围;同时督促指导行政审批部门严格按照《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技术要求》开展现场技术评审活动。各市市场监管部门、公安部门要加强部门协调联动,深入分析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尤其是区域性共性问题、严重问题,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工作研究,形成切实可行的监管举措,结合本地实际加快建立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长效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方式,切实维护公正有序规范的机动车检验检测市场环境。
附件:1.处理意见为自行整改的机构名单
2.处理意见为责令限期改正的机构名单
3.处理意见为责令限期改正并进一步调查处理的机构名单
4.处于停业状态的机构名单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自治区公安厅
2023年8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下载:
序号 | 地市 | 检查对象 | 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 处理意见 |
1 | 南宁 | 南宁市武鸣桂华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1、停车场、道路等指引标牌、标线不清;群众监督通道的指示引导、安全隔离不完善。 | 自行整改 |
2 | 南宁 | 南宁市武鸣通达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 1、2021年与2022年管理评审报告内容雷同,评价设备设施资源的标准仍采用废止标准GB21861。 | 自行整改 |
3 | 南宁 | 南宁市金陵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1、编号为05004922022400015-4检验报告的检验依据为过期作废标准。 | 自行整改 |
4 | 南宁 | 广西北衡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1、未标明新能源绿色通道。 | 自行整改 |
5 | 南宁 | 隆安顺隆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1、编号为4501443221216001检验报告中,仪器设备检验部分引车员未签字确认;编号为450123032212160919530102检验报告中,检验员未签字确认。 | 自行整改 |
6 | 南宁 | 南宁市一直通机动车辆检测有限公司 | 1、编号为45002202305100010-1检验报告中,仪器设备检验部分引车员未签字确认,人工检验部分中“底盘部件检验员”一栏引车员未签字确认,编号为450103482305101012010109在用车检验报告中,检验员未签字确认。 | 自行整改 |
7 | 南宁 | 南宁市车车顺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1、编号为45010791305170004-1检验报告中,仪器设备检验部分引车员未签字确认,CMA标志使用不够规范;编号为450102972305171004490103在用车检验报告中,检验员未签字确认,该报告编号与CSPD24-2020《检验检测结果报告控制程序》中机动车排放检测报告编号规则不一致。 | 自行整改 |
8 | 南宁 | 广西南宁市路达凯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1、编号为45011002305160004检验报告中,仪器设备检验部分引车员未签字确认,编号为45010208230516135602104在用车检验报告中,检验员未签字确认;上述报告编号与LDKPD24-2001《检验检测结果报告控制程序》中检验报告编号规则不一致。 | 自行整改 |
9 | 南宁 | 南宁市玉洞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1、15%和20%的驻车试验坡道无标识、无安全防护措施。 | 自行整改 |
10 | 南宁 | 隆安县源润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 1、未对标准气体证书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标准气体每天检查表缺少2023年4月之后的记录,只保留有仪器照片。 | 自行整改 |
11 | 南宁 | 隆安交安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 1、机动车排放检验车间配置的规格型号为GJWS-T1温湿度表校准证书示值误差不符合GB18285的要求,且确认记录不正确。 | 自行整改 |
12 | 南宁 | 南宁乾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1、机动车排放检验车间配置的规格型号为BCTH-01温湿度表校准证书示值误差不符合GB18285的要求。 | 自行整改 |
13 | 南宁 | 广西南宁恒鑫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1、未对编号为汽检字第230802358号“汽车外廓尺寸检测仪”校准证书进行确认。 | 自行整改 |
14 | 崇左 | 宁明县运鑫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1、公开的自我声明内容不够完整。 | 自行整改 |
15 | 柳州 | 柳州泓信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1、资料管理不规范,轮胎气压表已检定/校准但未能现场提供证书。 | 自行整改 |
16 | 柳州 | 柳州市鹿寨京鹿机动车技术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 1、编号为45020823013003101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表(人工检验部分)的检验员未签字。 | 自行整改 |
17 | 柳州 | 鹿寨县鹿兴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 1、编号为45021423051004102、45021423051801501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表(人工检验部分)的检验员未签字。 | 自行整改 |
18 | 桂林 | 桂林市沙和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1、2022年和2021年质量内审和管理评审材料雷同,且没有质量内审整改验证材料;实际报告编号与《质量手册》中对检测报告单编号的规定不相符。 | 自行整改 |
19 | 桂林 | 恭城瑶族自治县平安机动车辆检测有限公司 | 1、公示的自我声明内容不完整。 | 自行整改 |
20 | 贺州 | 广西诚捷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1、缺少新增的授权签字人林某相关任命文件。 | 自行整改 |
21 | 贺州 | 贺州市广鑫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 1、未制定2023年质量内审、管理评审计划。 | 自行整改 |
22 | 贺州 | 贺州市恒诚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 1、编号为4511020223005221013052011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表(人工部分)的检验人员未手写签字确认。 | 自行整改 |
23 | 梧州 | 藤县太平安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1、质量管理体系中规定的机动车排放检验报告电子版保存时间不符合要求。 | 自行整改 |
24 | 梧州 | 梧州市骏飞机动车辆检测有限公司 | 1、质量管理体系规定的机动车排放检验报告电子版保存时间不符合要求。 | 自行整改 |
25 | 梧州 | 梧州市旺达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1、质量管理体系规定的机动车排放检验报告电子版保存时间不符合要求。 | 自行整改 |
26 | 防城港 | 广西防城港宏安投资有限公司 | 1、编号为45061023021400001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表(仪器设备检验部分)CMA标识使用不规范,标志不清晰。 | 自行整改 |
27 | 北海 | 北海恒名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1、未公示履行社会责任、严守诚实信用的自我声明。 | 自行整改 |
28 | 北海 | 北海粤奥汽车检测有限公司 | 1、检验检测主要仪器设备维护保养记录不够完善,记录的维护内容与设备说明书要求不一致。 | 自行整改 |
29 | 贵港 | 桂平市莲塘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1、未对2023年4月份进行的人员培训效果进行评价。 | 自行整改 |
30 | 贵港 | 桂平市桂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1、未制定203年比对计划、2023年质量内审和管理评审计划。 | 自行整改 |
31 | 贵港 | 桂平市通平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1、未制定2023年比对计划、2023年质量内审和管理评审计划。 | 自行整改 |
32 | 百色 | 田阳交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1、桂L****2(检验日期:2023年2月14日)、桂L****3(检验日期:2022年5月11日)等车辆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表(人工检验部分)》部分检验人员没有手写签名确认。 | 自行整改 |
33 | 百色 | 田阳茗达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1、桂L****1(检验日期:2022年11月24日)、桂L****5(检验日期:2022年11月28日)等车辆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表(人工检验部分)》检验人员没有手写签名确认。 | 自行整改 |
34 | 百色 | 田林交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1、自我承诺不是现机构最高管理者签署。 | 自行整改 |
35 | 河池 | 环江鼎鑫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1、未能提供服务供应商资质证明。 | 自行整改 |
36 | 河池 | 广西都安桂达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1、编号为4512772303150000704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中,引用作废的JT/T198-2016标准。 | 自行整改 |
序号 | 地市 | 检查对象 | 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 处理意见 |
1 | 南宁 | 南宁市拾兴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1、编号为45019262304260001、45019262304260002、45019262304260003、45019262304250011检验报告中制动率为142.3%-182.2%,数据异常。 | 责令限期改正 |
2 | 南宁 | 广西泊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1、出厂编号2304620的驻车制动性能测试仪安装位置不满足要求,没有粘贴固定资产标识,没有操作作业指导书。 | 责令限期改正 |
3 | 南宁 | 南宁乾达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1、抽查桂A****7和桂A****1车辆制动检验视频,测量轴(轮)重时未按GB38900-2020标准第D.1.3条规定时间(不少于3秒)停放在轴(轮)重仪上,而是直接行驶通过测量。 | 责令限期改正 |
4 | 南宁 | 宾阳县通达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1、编号为45001332305190017-1的检验报告,人工检验部分的轮胎花纹深度值与拍照上传图片中的显示值不一致,底盘动态检验已进行检验但报告未做出判定。 | 责令限期改正 |
5 | 南宁 | 南宁市康城北环机动车检测站 | 1、编号为45000082305180009-3的检验报告人工检验部分的轮胎花纹深度值与拍照上传图片中的显示值不一致。 | 责令限期改正 |
6 | 南宁 | 马山县鸿邦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1、编号为45010692305090030的检验报告的人工检验部分,轮胎花纹深度值与实际测量值不一致。 | 责令限期改正 |
7 | 南宁 | 上林县鼓江桥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1、编号为45010342303060036、45010342305110028的检验报告,轮胎花纹深度值与实际测量值不一致,缺少签发时间;编号为45010342303060036的检验报告,依据标准GB1589-2004已过期。 | 责令限期改正 |
8 | 南宁 | 广西五象汽车检测有限公司 | 1、桂A****8轻型栏板货车、桂A****Z小型面包车车辆检验报告中底盘动态检验时间与实际检验视频时间不一致。 | 责令限期改正 |
9 | 南宁 | 南宁市泓焱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1、柴油车废气分析仪缺NO2成分的高浓度、低浓度标准气体。 | 责令限期改正 |
10 | 南宁 | 广西横州市宏迈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1、未配置金属探伤仪、涂层厚度测试仪检验设备。 | 责令限期改正 |
11 | 崇左 | 龙州县翔龙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性能检测有限公司 | 1、授权签字人韦某已离职,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 责令限期改正 |
12 | 柳州 | 柳城县旺通机动车技术性能检测有限公司 | 1、编号为450200122207271743160303检验报告的CMA标志标注的证书编号与资质认定证书编号不一致;该报告中“烟度”标准限值数据位数与报告值位数不一致。 | 责令限期改正 |
13 | 柳州 | 柳州市农科永安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1、2023年5月8日检测桂B****7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备注栏环境温度、相对湿度值与机动车排放检验报告中的环境参数不一致。 | 责令限期改正 |
14 | 柳州 | 柳州市柳石世纪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1、轮胎气压表校准证书已过期,未按规定及时进行检定/校准;编号为BQ20220302409的标准气体已过期。 | 责令限期改正 |
15 | 桂林 | 桂林升发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1、编号为4532423042802308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表(人工检验部分)中“车身对称部位高度差”不按标准方法在1.5m高度内测量车身两侧对称部位的高度;底盘部件2名检验员为同一名字。 | 责令限期改正 |
16 | 桂林 | 桂林齐兴机动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 1、编号为45036723051500601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项目“整备质量与实测空车质量差值比”已进行检验,但报告中检验结果未打印显示相关数据。 | 责令限期改正 |
17 | 桂林 | 桂林市陆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1、编号为45032123051500501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项目“整备质量与实测空车质量差值比”已进行检验,但报告中检验结果未打印显示相关数据。 | 责令限期改正 |
18 | 梧州 | 梧州市城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机动车检验分公司 | 1、编号为4504402304030002检验报告,底盘部件检验由两名检验员进行检验,但报告中检验员一栏只显示1名检验员。 | 责令限期改正 |
19 | 防城港 | 广西东兴市雄风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江平汽车检测中心 | 1、编号为45060522061300002、45060522060600023检验报告的车辆引车员唐某、游某不具备大型普通客车(A1)的驾驶资格。 | 责令限期改正 |
20 | 防城港 | 防城港市上思县卓超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1、编号为4506072210240005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表(人工检验部分)中的底盘动态检验时间满足要求,但与视频记录时间不一致。 | 责令限期改正 |
21 | 防城港 | 广西防城港市雄风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1、编号为45060623051600028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表(人工检验部分)中的底盘动态检验时间满足要求,但与视频记录时间不一致。 | 责令限期改正 |
22 | 贵港 | 桂平市大陈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 | 1、2023年4月24日检验的车辆号牌为桂R****8重型特殊结构货车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编号为45080122304240046)技术等级评定判定依据标准JT/T198-2016已经作废;报告中“外廓尺寸(长*宽*高)”的宽度“标准限值”不符合GB1589-2004要求的限值规定。 | 责令限期改正 |
23 | 贵港 | 贵港鸿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1、2022年8月24日检验的车辆号牌为桂R****5轻型自卸车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表(人工检验部分)“其他技术参数”的“车厢栏板高度”结果数据为空,经核实外观检验照片,测量的车厢栏板高度为438mm;“引车员检验时间”填写不规范。 | 责令限期改正 |
24 | 玉林 | 玉林市吉通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 1、授权签字人赖某已离职,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 责令限期改正 |
25 | 玉林 | 玉林市万花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1、2023年2月6日检验的车牌号码为桂K****6的轻型多用途货车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表(人工检验部分)的“车厢栏板高度”项目已检验,但未按照标准要求记录检验数据。 | 责令限期改正 |
26 | 来宾 | 来宾市民惠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 1、编号为45130823020900601、45130823041200201检验报告的原始记录缺少仪器设备检验部分记录。 | 责令限期改正 |
27 | 玉林 | 广西容县绿荫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 1、烟度计滤光片等11项辅助设备2023年度的溯源证书中“建议下次校准日期”错误。 | 责令限期改正 |
28 | 玉林 | 容县正宇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1、没有配置90%烟度计滤光片。 | 责令限期改正 |
29 | 玉林 | 博白县富通机动车检测站 | 1、没有配置90%烟度计滤光片。 | 责令限期改正 |
30 | 玉林 | 广西北流市城南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 1、两条驻车坡道均不符合要求。 | 责令限期改正 |
31 | 玉林 | 玉林市桂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1、没有配置90%烟度计滤光片。 | 责令限期改正 |
32 | 崇左 | 扶绥县春林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1、查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照片和视频发现大车桂F****7钢板锁扣插销缺失。 | 责令限期改正 |
33 | 百色 | 百色市荣恒机动车环保检测有限公司 | 1、检查发现大车桂L****1测量车身对称部位高度时,未使用钢直尺。 | 责令限期改正 |
34 | 百色 | 广西德保程弘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1、检查发现小车桂L****7检验视频中外观检验时间为10时21分-10时25分,而检验报告单则为10时11分-10时14分,数据不一致。 | 责令限期改正 |
35 | 百色 | 那坡县安通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 1、检查发现小车桂L****5检验视频中外观检验时间为9时01分-9时03分,而检验报告单则为9时20分-9时21分,数据不一致。 | 责令限期改正 |
36 | 百色 | 德保县交安机动车综合检测有限公司 | 1、检查发现大车桂L****2检验报告中引车员检验时间为10时00分-10时01分,只包含复检项目检验时间。 | 责令限期改正 |
37 | 河池 | 河池市宜州区东盛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 1、桂M****0(检验日期:2021年5月13日)、桂B****6(检验日期:2021年5月13日)、桂M****8(检验日期:2022年9月5日)等车辆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表(人工检验部分)》检验人员手写签名涉嫌由一人代签。 | 责令限期改正 |
38 | 河池 | 大化佳朋机动车技术检测有限公司 | 1、编号为45120182304170028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单,检验项目“一轴制动率(%)/一轴不平衡率(%)”的“标准限值”数据填写不正确。 | 责令限期改正 |
39 | 河池 | 都安全顺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 责令限期改正 |
40 | 河池 | 河池运宏机动车辆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 1、编号为4512772303150000704的桂M****2大客车的底盘动态检验原始记录视频,发现未按GB38900-2020规定检验检测规程或方法进行“制动”项目的检验。 | 责令限期改正 |
附件3.处理意见为责令限期改正并进一步调查处理的机构名单.docx
序号 | 地市 | 检查对象 | 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 处理意见 |
1 | 南宁 | 广西象大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1、2023年5月17日检验的小型汽车桂A****5的底盘动态检验过程视频,未见转向检验动作。 | 责令限期改正并进一步调查处理 |
2 | 南宁 | 广西南宁长岗银峰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1、2023年3月17日检验的小型汽车桂A****8机动车排放检验时采样管插入深度未到40cm,不符合GB3847-2018标准要求。 | 责令限期改正并进一步调查处理 |
3 | 南宁 | 广西南宁领航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1、2023年4月25日检验的小型汽车桂A****0(双排气管)机动车排放检验视频,采样管只插入其中一个排气管取样,不符合GB18285-2018标准要求。 | 责令限期改正并进一步调查处理 |
4 | 南宁 | 南宁市三棵树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1、查桂A****8、桂A****9、桂A****7检验工作视频,在进行方向盘最大自由量检测时没有测量,直接出具数据报告。 | 责令限期改正并进一步调查处理 |
5 | 崇左 | 大新俊宁道路疏导有限公司 | 1、编号为45140323050904603的检验报告由业务厅工作人员用授权签字人印章签发。 | 责令限期改正并进一步调查处理 |
6 | 柳州 | 三江县顺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1、编号为45023922070501302检验报告原始记录视频中,“方向盘最大自由转动量”“轮胎花纹深度”“车身对称部位高度差”未进行检验,直接出具检验检测数据。 | 责令限期改正并进一步调查处理 |
7 | 柳州 | 柳州市北雀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1、编号为45023623050800002检验报告的摩托车检测没有底盘动态检测视频。 | 责令限期改正并进一步调查处理 |
8 | 柳州 | 柳州市润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1、编号为45023623050800801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的检测视频,外观检测时,雨刮未打开检测,转向信号灯未检验,底盘部件检验时,引车员下地沟检查,车上未按标准留有引车员配合检查。 | 责令限期改正并进一步调查处理 |
9 | 柳州 | 柳州市柳荣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 1、编号为45021022080204801的检测报告出具“动态轮荷”项目数据,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的检测能力中无动态轮荷检测项目。 | 责令限期改正并进一步调查处理 |
10 | 桂林 | 永福县吉通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 1、编号为4503512305060003轻型栏板货车(桂C****T)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表(人工检验部分)中“底盘部件”检验时间为60秒,不满足标准规定。 | 责令限期改正并进一步调查处理 |
11 | 桂林 | 龙胜县通达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 1、编号为45034023051001501检验报告中“底盘动态检验”栏显示检验合格,但现场观察车辆“底盘动态检验”未进行检验。 | 责令限期改正并进一步调查处理 |
12 | 桂林 | 桂林远东汽车检测有限公司 | 1、编号为45035423050800902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表中“方向盘最大自由转动量”为“9°”,但无检验视频记录,相关检验人员表示转向参数测试仪设备从未安装并不会使用。 | 责令限期改正并进一步调查处理 |
13 | 桂林 | 桂林顺通长兴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1、编号为45035223032702901大型客车检验报告中“方向盘自由转动量”和“车身对称高度”有检验数据,但外检和底盘动态检验过程视频中没有对应项目的检验记录;该报告的底盘动态检验过程视频记录中,底盘动态检验员为朱某,朱某持C1驾驶证,不具备大型客车的准驾能力,检验报告中示底盘动态检验员签字为林某,林某持B2驾驶证,不具备大型客车的准驾能力。 | 责令限期改正并进一步调查处理 |
14 | 桂林 | 阳朔福升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 1、2023年3月21日检验的桂C****X底盘部件检验视频,由检验员周某独自开展底盘部件检验,并且检验时间不足,周某无驾驶证。 | 责令限期改正并进一步调查处理 |
15 | 桂林 | 广西荔浦市志城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 1、2023年1月18日检验的桂C****0底盘部件检验视频,引车员蒙某离开驾驶室,由欧某在地沟独自完成底盘部件检验。 | 责令限期改正并进一步调查处理 |
16 | 贺州 | 贺州市源顺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1、编号为4511302302240001101重型半挂牵引车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人工检验部分),车身对称部位高度差有相应的检测数据,检验视频记录中显示未进行该项目检验。 | 责令限期改正并进一步调查处理 |
17 | 梧州 | 岑溪市进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1、授权签字人黄某从事检验检测工作时限不满足授权签字人要求。 | 责令限期改正并进一步调查处理 |
18 | 防城港 | 防城港市永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1、轻型普通货车桂A****6、小型轿车桂P****9车辆的底盘动态检测视频,发现桂A****6实际检测时间为12秒,桂P****9实际检测时间为23秒,上述两车的底盘动态检测时间未达到GB38900-2020规定的检验时间要求。 | 责令限期改正并进一步调查处理 |
19 | 北海 | 北海市明弘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1、查轻型货车桂B****1的车辆底盘部件检查视频,发现底盘检验员对该车底盘部件检查时间为25秒,查轻型栏板货车桂E****9车辆底盘部件检查视频,发现底盘检验员对该车底盘部件检查的时间为22秒,上述两车的车辆底盘部件检查未达到GB38900-2020规定的检验时间要求。 | 责令限期改正并进一步调查处理 |
20 | 北海 | 合浦红骏马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 1、查大型货车桂E6***6、桂E9***6的车辆底盘部件检查视频,发现E6***6检验时间为45秒,桂E9***6检验时间为43秒,上述辆车的车辆底盘检查时间未达到GB38900-2020标准规定的检验时间要求,查小型汽车桂EH***6车辆底盘部件检查视频,发现底盘检验员对该车的车辆底盘检查时间为22秒,未达到GB38900-2020标准规定的检验时间要求。 | 责令限期改正并进一步调查处理 |
21 | 钦州 | 钦州人和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1、查桂N****8检验报告和检验视频,发现外检员没有对刹车灯进行检验,且该刹车灯不亮却通过了检验;在前照灯检验过程中,机动车前照灯检测仪还在检验采集灯光强度数据,引车员已关闭灯光;此车检验报告为初检合格。 | 责令限期改正并进一步调查处理 |
22 | 贵港 | 平南县俊庆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1、2023年4月7日检验的车辆号牌为桂R****3小型轿车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表(人工检验部分)的底盘动态检验员检验时间为“10时32分-10时32分”,经核实视频发现底盘动态检验的前、后视频时长分别为58秒和56秒,不满足标准规定的检验时间要求;该车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表(人工检验部分)的外观检验员检验时间为“10时15分-10时15分”,与视频记录的外观检验前、后检验时长(视频显示检验时长分别为2分8秒和2分6秒)不一致。 | 责令限期改正并进一步调查处理 |
23 | 来宾 | 来宾合山产投国宾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 1、编号为45138122103100055、22082420002、23042820002等三份检验报告涉嫌伪造授权签字人签名。 | 责令限期改正并进一步调查处理 |
24 | 河池 | 凤山智名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 1、查编号为45122823040300803的检测报告单的检验视频,发现外观检验时未进行转向灯、危险灯和雨刮等项目的检验,未按GB38900-2020标准规定检验检测规程或方法进行“制动”项目的检验。 | 责令限期改正并进一步调查处理 |
附件4.处于停业状态的机构名单.docx
序号 | 地市 | 检查对象 | 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 处理意见 |
1 | 南宁 | 广西六六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停业 | 持续跟踪监督 |
2 | 南宁 | 广西南宁市星凯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停业 | 持续跟踪监督 |